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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各種專業合作社章程準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8 條
本社於必要時得設各種委員會 (如信用合作社設信用評定委員會;消費合
作社設物價評定委員會等) 。委員會委員,由理事會聘任之。各種委員會
章程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