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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紅十字會總會置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一人至二人,其他工作人員若干人
,得分處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