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辦理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教育宣導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法務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各監、院、所實施收容人之教化及輔導,應包含本條例第四條所定教育宣
導內容;於辦理妨害風化受刑人之強制診療時,尤應加強本條例第四條第
一款至第三款所定教育宣導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