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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防制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教育宣導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縣 (市) 主管機關應定期將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執行成果函報省主管機
關彙整後送中央主管機關。
直轄市主管機關應定期將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執行成果函報中央主管機
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