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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兒童福利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及第四十二條所稱早期療育服務,係指由社會福利、
衛生、教育等專業人員以團隊合作方式,依發展遲緩之特殊兒童之個別需
求,提供必要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