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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本會每六個月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均由召集人召集之,並擔任主席;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召集人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主席;召集人未指定代理人時,由出席委員互推一人代理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