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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役種區劃標準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3 條
依軍人撫卹條例第六條規定作戰死亡官兵之獨子,得申請區劃為補充兵役
,不受第五條之限制。
役男之兄或弟因作戰死亡而為獨子者,比照前項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