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親等關聯資料申請提供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戶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中央主管機關運用戶籍資料建置親等關聯作業,應指定專人辦理安全維護事項,防止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相關作業程序應符合國際資訊安全管理驗證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