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戶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0 條
辦理戶籍登記致戶口名簿記載事項變更,依法應同時換領戶口名簿者,其委託他人辦理戶籍登記時,委託書應載明一併委託辦理換領戶口名簿。
戶政事務所同時受理戶籍登記及補領戶口名簿申請,應先審核辦妥戶籍登記後,依本法規定補發戶口名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