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戶籍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戶政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5 條
監護登記,以監護人為申請人。
輔助登記,以輔助人或受輔助宣告之人為申請人。
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以行使或負擔之一方或雙方為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