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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移動式火化設施設置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宗教及禮制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瞭解本設施使用情形,應定期派員檢查;必要時,得隨時派員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