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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寺廟登記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如呈報不實或有故意矇蔽情事,經發覺後除強制執行補行登記外,並得撤
換其住持或管理人,其情節重大觸犯刑章者,並送法院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