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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鄉鎮組織暫行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9 條
保民大會決議案送請保長分別執行,如保長延不執行,或執行不當,得請
其說明理由,如仍認為不滿意時,得報請鄉鎮公所轉呈縣政府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