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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市組織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市以下之區,依本法第六條因地方情勢酌量變更區內之編制時,應於核准
後,報請內政部備案,區內之劃分或變更,應繪具圖說,呈經上級機關核
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