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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施行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8 條
在軍隊服役之有選舉權人,不能回籍參加投票時,得在軍隊所在地,各就
本籍公布之候選人名單投票,其辦法由選舉總事務所定之。
前項辦法,於長警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