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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內政部主管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監督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政府捐助法人應依本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編製預算,預算內容應依其業務性質詳實說明表達,並應於每年七月三十一日以前,將次一年度預算書報本部核轉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