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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民防指揮管制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防護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民防防護業務之規劃、執行、督導及考核。
二、防空疏散避難規劃、宣傳之督導、考核。
三、空襲防護之聯繫、協調。
四、協助重大災害應變之傳報、督導。
五、其他有關防護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