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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會報及議事之處理。
二、公共關係及新聞發布。
三、文書、檔案、印信、出納、財物、營繕及採購管理。
四、不屬其他各組、室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