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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內政部雲林教養院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輔導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輔導工作計畫之擬訂及規劃。
二、服務對象之生活照顧與輔導、教育訓練、技藝陶冶及休閒娛樂。
三、合作式中途學校之綜合業務。
四、服務對象之職能發展。
五、服務對象之財務管理輔導。
六、服務對象之健康管理。
七、其他有關輔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