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勤務大隊掌理事項如下:
一、空中救災、救難、救護、觀測偵巡及運輸之支援。
二、所屬各隊人員、勤務與業務之督導及考核。
三、其他有關勤務、業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