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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3 條
本會委員會議,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及委員組成,由主任委員召集之
,負責審議下列事項:
一、原住民事務之政策、制度、計畫及方案。
二、原住民事務相關法規之制 (訂) 定及修正。
三、跨部、會原住民事務之協調及聯繫。
四、其他有關原住民族事務。
本會主任秘書及各處、室、局主管得列席委員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