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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內政部消防署基隆港務消防隊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人事管理員職掌如下:
一、組織編制、員額配置及人力運用事項。
二、人事法令之執行及人事管理規定之擬訂事項。
三、職務設置、歸系及異動管理事項。
四、職員任免、遷調、銓審及俸給事項。
五、工作簡化及分層負責之規劃、執行事項。
六、職員平時考核、獎懲及考績事項。
七、職員差假、勤惰及品德生活之管理事項。
八、員工體育、文康及團體活動之規劃事項。
九、職員退休、資遣、撫卹之核轉事項。
十、職員待遇、福利、保險、各項補助津貼及輔建貸款之核辦(轉)事項。
十一、職員人事資料管理、登記、統計及建檔事項。
十二、其他有關人事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