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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內政部役政署辦事細則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徵集組職掌如下:
一、關於全般兵源政策計畫之研擬、規劃事項。
二、關於兵役徵集法規之研擬、修正、解釋事項。
三、關於各級地方政府應辦徵集處理及延期徵集業務之策劃、督導事項。
四、關於役男兵籍調查、免役、禁役、緩徵、服補充兵之規劃、督導事項

五、關於役男服常備兵役年度員額配賦、抽籤、徵集、入營輸送之規劃、
督導事項。
六、關於預備軍官考選及徵訓之協調事項。
七、關於僑民 (生) 、香港、澳門、大陸來臺役男服役事項。
八、關於接近役齡男子及役男出境、換發護照事項。
九、關於役男入營座談會、懇親會、新訓中心參訪之規劃、督導事項。
十、關於役男徵兵檢查之規劃、督導事項。
十一、關於體位區分標準及役男體複檢相關法令之研擬、修正、解釋事項

十二、關於役男體位判等、申請改判體位、驗退處理之規劃、督導及審查
事項。
十三、關於替代役役男驗退及因病停役處理之規劃、督導事項。
十四、關於役男體位審查委員會運作及役男申請改判體位、驗退疑義處理
等事項。
十五、關於檢查醫院、複檢醫院之指定、協調、爭議處理及考核事項。
十六、其他有關徵集作業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