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臺中港務警察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外事課職掌如下:
一、涉外案件及外國人非法活動調查之規劃、執行與督導事項。
二、外事情報蒐集分析之規劃、督導事項。
三、重要外賓及外僑安全維護之規劃、執行與督導事項。
四、促進國際警察合作及訪問、交換資料之規劃、執行事項。
五、協助查緝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港澳居民及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非
法入境案件。
六、兩岸交流涉及警察事務之業務事項。
七、其他有關外事警察業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