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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電訊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分所職掌如下:
一、轄內警察電訊網路之管制、運用事項。
二、轄內警察電訊有線電通訊設施之規劃、建設與維修等事項。
三、轄內各項專案、演習及重大治安事件應勤通訊系統之建設事項。
四、轄內警察電訊線路遷移、損害賠償事項。
五、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