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水上警察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7 條
直屬船隊職掌如下:
一、領海、鄰接區、專屬經濟海域與大陸礁層之巡邏執法、海難撈救及海
洋資源生態維護事項。
二、遠洋漁業巡邏事項。
三、其他特殊任務之規劃及執行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