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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企劃經理課之職掌如左:
一、關於本國家公園計畫之擬定、檢討與變更事項。
二、關於本國家公園區域 (以下簡稱本區域) 內重大建設之研擬、規劃及
經營、管理事項。
三、關於本區域內土地分區保護、利用、管制要點之擬定事項。
四、關於本區域內用地取得之處理事項。
五、關於本區域內有關設施之規劃、研擬事項。
六、關於本區域內土地使用申請案件之審核、查詢事項。
七、關於本區域內濫墾、濫建之處理事項。
八、無線電機之使用管理事項。
九、關於本區域內違反國家公園法事件之處理事項。
十、關於本區域內國家公園事業投資、經營、監督及管理事項。
十一、關於國家公園法規、管理資料之蒐集、研究事項。
十二、關於本處重要工作之追蹤考核及為民服務事項。
十三、關於本區域政令宣導事項。
十四、關於本處與各有關單位之協調配合事項。
十五、其他有關企劃經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