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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蒙藏委員會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蒙藏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編譯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有關蒙藏文獻資料之蒐集事項。
二、有關蒙藏圖書資料之管理事項。
三、研究閱覽與縮影圖片資料之管理事項。
四、蒙藏施政文獻之保存與彙編事項。
五、蒙藏學術講演及座談會之舉辦及其紀錄事項。
六、蒙藏叢書之編譯、出版及交換事項。
七、蒙藏文物之蒐集、展示事項。
八、蒙藏藝文活動之舉辦推廣事項。
九、蒙藏籍及社會人士蒙藏語文輔導事項。
十、蒙藏之友雜誌之編印出版事項。
十一、蒙藏研習暨參訪活動之辦理事項。
十二、蒙藏文化中心志工之召募與培訓事項。
十三、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