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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辦事細則(81.07.29訂定)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總隊設左列各組、室、中心:
一、警務組。
二、督訓組。
三、安檢組。
四、後勤組。
五、秘書室。
六、保防室。
七、人事室。
八、會計室。
九、勤務指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