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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辦事細則(81.07.29訂定)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3 條
秘書、督察、督察員、組員、警務員、總務員、保防管理員、技士、技佐
、警務佐、辦事員、隊員、雇員,承長官之命處理應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