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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大隊掌理事項如下:
一、執行保安、警備、警戒、警衛及秩序維護等事項。
二、其他有關大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