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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組織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客家委員會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客家委員會為發展客家文化及辦理客家文化園區業務,特設客家文化發展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