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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本會下設十二組,各組之分組召集人規定如下;其負責業務分工之內容如
附表:
一、企劃行政組:本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本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
會主任委員。
二、社會組:內政部部長。
三、工程組:內政部部長、本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
四、產業組:經濟部部長。
五、交通組:交通部部長。
六、環衛組:本院衛生署署長、本院環境保護署署長。
七、文教組:教育部部長、本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
八、後勤組:國防部部長。
九、新聞組:本院新聞局局長。
十、農業組:本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
十一、就業組:本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
十二、財務組:財政部部長、本院主計處主計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