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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客家委員會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法規會之任務如下:
一、年度立法計畫及法規整理計畫之審議事項。
二、法規制(訂)定、修正、廢止之研議或審議事項。
三、法規疑義之研議或闡釋事項。
四、法規資料之蒐集、整理及編印事項。
五、法制作業之協調、聯繫事項。
六、其他有關法制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