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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設治局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設治局得按事務繁簡,設二科或三科,置秘書一人,科長二人或三人,科
員雇員若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