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市參議會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市參議會非有全體參議員過半數之出席,不得開議,非有出席參議員過半
數之同意不得議決,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