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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市參議會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市參議會每三個月開會一次,每次開會三日至七日,必要時得延長之。
市參議會於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