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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省參議會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省政府主席秘書長各聽處局長及省政府委員得列席於省參議會,但不參與
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