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直轄市縣(市)不動產經紀人員獎懲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會所需工作人員,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首長就主管業務及有關機關人員派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