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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內政部消防署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處置處長一人,綜理處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副處長二人,其中一
人兼任,襄理處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