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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直轄市縣(市)老人福利促進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直轄市縣 (市) 老人福利促進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任務如下:
一、老人福利業務發展之整合規劃事項。
二、老人福利業務之協調、研究、審議、諮詢及推動事項。
三、其他老人福利之促進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