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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處設左列各組,分別掌理有關事項:
一、規劃組:掌理建築研究發展規畫,研究方向策訂,研究計劃審議,研
究成果評估,國內外研究機構交流合作,建築研究所建築設施與環境
規劃等事項。
二、工程組:管理建築構造、建築材料、營建技術、結構系統之研究;技
術、工法、材料、設備之評估審查;建築研究所有關工程設計與興辦
等事項。
三、資訊組:掌理建築資訊體系規劃,國內外建築圖書資訊蒐集整理與服
務,建築資訊中心籌建,大地工程地質資料庫建立等事項。
四、推廣組:掌理研究成果推廣應用,專題研討與講習,建築專業人力教
育訓練,建築規範及生產合理化之推動,建築產業諮詢服務等事項。
五、秘書組:掌理中長程計畫、年度施政計畫、工程計畫及工作報告之策
訂、彙編;文書、山納、庶務、工友管理、刊物出版及不屬各組之事
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