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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組織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本校設警察樂隊,置隊長一人,副隊長一人,小隊長二人,均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之規定聘用之;隊員二十八人至四十二人,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