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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空中警察隊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隊之任務如左:
一、交通巡邏-都市及公路交通狀況觀測通報、疏導與交通事故搶救。
二、特種刑案之空監、追輯與圍捕。
三、高層建築火場觀察與救生。
四、群眾騷亂事件之偵監與採證。
五、山難事件之搜救。
六、聯合警衛勤務之支援。
七、其他緊急災變之搶救及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