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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少年事件處理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少年及家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本法第六十四條之二規定,於本法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月二十九日修正公布施行後受理之案件始有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