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六十年罪犯減刑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依本條例應減刑之案件,未經判決確定者,適用前條第一項之規定,於裁判時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