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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勞動事件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法施行前已繫屬之勞動事件,經依民事訴訟法規定移付調解,其調解程序尚未終結者,依民事訴訟法所定調解程序行之;於施行後移付調解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