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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EN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0 條
監督人應備置下列文書之原本、繕本或影本,供利害關係人閱覽或抄錄:
一、關於聲請更生之文書及更生方案。
二、債務人之財產及收入狀況報告書及其債權人、債務人清冊。
三、關於申報債權之文書及債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