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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EN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1 條
法院不召集債權人會議時,得以裁定代替其決議。但法院裁定前應將第一百零一條規定之書面通知債權人。
前項裁定不得抗告,並應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