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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益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提起不作為訴訟許可及監督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本辦法除第三條之規定外,於提起不作為訴訟前聲請證據保全或保全程序者,準用之。